Java 面向对象基础
- 类: 对象共同特征的描述
- 对象:真实存在的具体实例
public class 类名{ // 1. 属性 // 2. 方法 }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 对象名.成员变量; 对象名.方法名(...);
- 成员变量一般无需指定初始值,存在默认值
- 一个java文件中可以有多个类,但是只有一个类是public的
实际开发中建议还是一个文件定义一个class类 - 默认值
- 方法区,各对象共享
- java存在自动垃圾回收器,当堆内存中的类对象或者数组对象,没有被任何变量引用时,就会被判定为内存中的垃圾
构造器
初始化一个类的对象,并返回对象的地址
修饰符 类名(形参列表){ //... }
- 无参数构造器(默认存在的):初始化的对象时,成员变量的数据均采用默认值。
- 有参数构造器:在初始化对象的时候,同时可以为对象进行赋值。
- 一旦定义了有参数构造器,无参数构造器就没有了
this指针
出现在成员方法、构造器中代表当前对象的地址,用于访问当前对象的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 赋值的时候不影响
- 影响的是取值的时候
public class Car { String name; double price; public Car(String name, double price){ name = name; price = price; // 没有问题,是正确的 } }
封装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 封装,继承,多态
隐藏实现细节,提供接口
- 一般对成员变量使用private(私有)关键字修饰进行隐藏,private修饰后该成员变量就只能在当前类中访问。
- 提供public修饰的公开的getter、setter方法
继承
关键字extends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ople{ }
- Student 子类
- People 父类
当子类继承父类后,可以直接使用父类公共的属性和方法
继承特点
-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但是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器
- 单继承模式,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
- 不支持多继承,但是支持多层继承
- Java中所有的类都是Object类的子类
-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但是不能直接访问
- 子类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静态成员
- 在子类方法中访问成员满足就近原则
- super关键字指定访问父类的成员
方法重写
子类出现了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声明,我们就称子类这个方法是重写的方法
@Override重写注释
- @Override放在重写的方法上,作为重写是否正确的校验注解
- 加上该注解后如果重写错误,编译阶段会出现错误提示
- 建议重写方法都加@Override注解
方法注意事项
- 重写方法的名称、形参列表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的名称和参数列表一致
- 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必须大于或者等于父类 (缺省 < protected < public)
- 子类不能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
子类构造器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器默认都会先访问父类中无参的构造器,再执行自己
- 子类在初始化的时候,有可能会使用到父类中的数据,如果父类没有完成初始化,子类将无法使用父类的数据
- 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调用父类构造器先完成父类数据空间的初始化
- 子类构造器的第一行语句默认都是:super(),不写也存在
- 如果父类中没有无参数构造器,只有有参构造器,会报错。子类默认是调用父类无参构造器的
- 子类构造器中可以通过书写 super(…),手动调用父类的有参数构造器
- this(…) 访问本类构造器,super(…) 访问父类构造器
- this(…) super(…) 都只能放在构造器的第一行,所以二者不能共存在同一个构造器中
javaBean
实体类,实例可以用于在程序中封装数据
要求
- 成员变量使用private修饰
- 提供每一个成员变量对应的setXxx() / getXxx()
- 必须提供一个无参构造器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 成员变量又默认初始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初始值
- 成员变量–> 堆中 , 局部变量 --> 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