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数据库是一个物理上分散而逻辑上集中的数据集合。它把数据分布在多个站点(或节点)上,但这些数据是建立在统一的逻辑框架上的,并由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DDBMS)进行统一控制。每个节点具有自治的处理能力,能执行本地的应用,并至少参与一个全局应用的执行,这种应用要求通过通信子系统在几个节点间存取数据。对使用数据库的用户来说,分布式数据库在逻辑上看就如同一个集中式数据库一样,用户可以在任何一个场地执行全局应用和(或)局部应用。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通常使用较小的计算机系统,每台计算机可单独放在一个地方,每台计算机中都可能有DBMS的一份完整拷贝副本,或者部分拷贝副本,并具有自己局部的数据库,位于不同地点的许多计算机通过网络互相连接,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全局的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大型数据库。
分布式数据库系统是相对于集中式数据库系统而言的,是将数据库技术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具体来说,分布式数据库由一组数据组成,这组数据分布在计算机网络的不同计算机上,网络中的每个结点具有独立处理的能力,成为场地自治,它可以执行局部应用,同时,每个结点也能通过网络通信子系统执行全局应用。负责分布式数据库的建立、查询、更新、复制、管理和维护的软件称为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DDBMS)。一个计算机网络组成的计算机系统,在配置了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在其上建立了分布式数据库和相应的应用程序后,就称其为分布式数据库系统(DD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