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下代码块为例
func InSliceInt64(i int64, sl []int64) bool { for _, vv := range sl { if vv == i { return true } } return false }
连接行
会把光标后面的行移动到光标所在行
假设光标在for _, vv := range sl {的{
后,使用连接行操作一次,会变为如下:
排序行
根据嵌套深度,进行排序。
嵌套最深(tab键最多的)会排在最前面,反之 func xxx
之类顶格写的,都会排在最后面
可以用来快速找到在一个文件中,嵌套最深的是哪一段
其他实际使用场景不多~
反转行
会把整个文件的行逆序。
即原来 package main在第一行,执行该操作后会到最后一行
拆分行
无需快捷键
删除行
command+”回退键“
可以无需选中,就快速删除一行
添加或移动文本光标
option+点击
好用,可以选中多行,并进行处理
在上方克隆文本光标
在下方克隆文本光标
参考上条
反向剪切行
剪切光标以左的部分
剪切到行尾
control+k
从光标处剪切到行尾
和上面的命令对称~
删除到行尾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删除到行首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首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和上面的命令对称~
重复行或选区
command+D
实用
重复整行
和上面命令差不多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command + ->
当某行特别长时,有一些用处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在保持选区的情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shift+command+ ->
用处不大
在保持选区的情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扩展行选区
有些用~
不停选中下一行
我设置成了 shift+control+N
选择文本光标处的一行
选中光标所在的行
比较实用
我设置成了 command+L
开始新行
无需解释
在当前位置之前开始新行
上一个命令的对称操作
在光标的上一行开始新行
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Tab键
取消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shift+Tab
键
自行DIY
跳转到行:列
我设置成了 command+G
快速到文件的头部/尾部
默认是command+home
和 command+end
,但Mac没有这两个键
按键映射-->编辑器操作,搜索开始,选中 将文本光标移至文本开始,设置为command+向上的箭头
选中 滚动到底部,设置为command+向下的箭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