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猛于虎,电信诈骗尤甚。
日前,媒体又报道了长春一名学子遭遇电信诈骗、自杀身亡的案件。徐玉玉事件之后,悲剧仍未停止发生,可见犯罪分子之猖獗,更警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之紧迫。
电信诈骗屡屡得逞,根子在信息泄露。从曝光案件来看,那些掌握着民众核心信息的企业和部门,如电信运营商、教育部门、网购平台、银行等,对信息泄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现实中,受害者经常面对的却是追责乏力。极低的破案率,相关企业和部门制度、技术、管理上的漏洞长期得不到弥补,对信息为何泄露,相关方既不予以公告、更谈不上主动承担责任,给受害者带来的,更是一种无力感和自责感。
信息泄露的原因,可能是无心之过,但更多可能是利益考量。相关企业和部门主观上缺乏警觉,管理上疏于防范,利益上希望缩减管理成本,是造成诈骗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在缺乏立法约束、市场惩戒的情况下,追责的板子打不到自己身上,相关方谁也不会主动作为。
不得不说,进入信息爆炸时代,我们的社会治理却还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所缺的,恐怕不是某种信息安全技术,而是一种符合时代治理要求的态度、作为和制度规范。短期看,相关企业和部门需要主动作为,尽快弥补信息泄露的漏洞,公安部门更要重拳出击。长期看,则要启动数据立法,明确相关方收集、储存、使用信息的法律责任,谁挖掘谁负责,一旦泄露就要一追到底,以立法从根本上纾解民众信息泄露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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