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积极发展太阳能,目标在2025年时将太阳能装置量冲高到20GW,同时已开始着手盘点可用土地,并规划设置太阳能专区、新能源产业园区等区域。经济部透露,2018年中的太阳能目标设定在1.52GW,会优先推动法案修改与基础建设,之后再加速提高装置成长量。
经济部初步订定太阳能PV、地热之趸购费率因反映成本而调降4~7%,风能、生质能等其他再生能源则将调升。不过,经济部开放水面型太阳能趸购类别,且高效太阳能组件、北部地区案场皆分别享有5%与15%的趸购加成机制,10MW以上的地面型太阳能设备和所有水面型太阳能,完工期限也将放宽6个月。
经济部将于9月20日举行趸购费率与计算公式听证会,以做出2017年趸购费率最终决议。对此,台湾太阳能产业界呼吁经济部考量地面型太阳能电厂设置时间长、成本较高的问题,分别制定屋顶型与地面型系统的趸购费率。
开发地面型太阳能专区,成本仍较高
台湾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公会表示,在台湾设置地面型太阳能电厂的土地成本较高,如地层下陷区需进行整地、额外施工、补梁等工程。而10MW以上的电厂投资金额也较高,台湾金融机构对于太阳能的接受度相对较低,使融资、筹资不易,这些都是本地发展地面型太阳能电厂时会遇到的困难。
为此,公会代表张建伟呼吁经济部分别制定地面型与屋顶型系统的趸购费率,以提高业者开发的诱因。
工研院产业分析师王孟杰则表示,政府单位可透过新设方案鼓励银行为创新重点产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开放保险业者投资新能源,都能有效降低太阳能业者筹资的困难性,帮助产业发展。
将设专区与窗口
能源局副局长表示,能源局未来会设置单一窗口的专案办公室,用于提供业者关于太阳能电厂申请、设置、转介服务、PV-ESCO、专案融资等需求;招商、与台电和民众沟通输配电设施,则由地方政府进行。
经济部指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与《电业法》等相关法规须优先松绑、修订,以便相关措施进行时有更完善的法源依据。台电也表示将拟定《再生能源输配电建设计划》加强电网建设,并会与业者协调,由业者自行建置部分电缆设施,以解决馈线不足的问题。
针对太阳能专区,能源局表示将协调开放803公顷的盐化土地,用于发展专区。未来也会规划开放云彰地区地层下陷区、掩埋场、污染土地等空间,提供设置太阳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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