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67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公告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在第二个行权期获得行权资格的股票期权。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350人,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310.164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核实。
3、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目前为10.97元人民币。若在行权期中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包含首尾两天)间的可行权日。
5、行权模式: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时间可通过承办券商(国信证券(17.59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增加的股票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6、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5)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则不得为本公司年度业绩公告刊发前60日至业绩公告刊发日之期间(包括业绩公告刊发日),以及本公司半年度及季度业绩公告刊发前30日至该待业绩公告刊发日之期间(包括业绩公告刊发日)。
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即行权后6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7、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310.164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数415,960.6203万股的0.80%。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至419,270.7843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内,公司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行权的情况,结转确认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聘请的独立第三方采用二叉树(Binomial Tree)模型,结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2013年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2,402.3万元,2013年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为人民币2,970.7万元,2014年度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为人民币17,824.1万元,2015年度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为人民币16,682.9万元,2016年度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0,110.2万元,2017年度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预计为人民币4,814.4万元。
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3,310.1640万股,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33,002.3351 万元。假定以2015年末相关数据为基础测算,将影响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人民币0.00618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131%。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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