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量
在MySQL数据库的存储过程和函数中,可以使用变量来存储查询或计算的中间结果数据,或者输出最终
的结果数据。在 MySQL 数据库中,变量分为系统变量以及用户自定义变量 。
1.1 系统变量
1.1.1 系统变量分类
变量由系统定义,不是用户定义,属于服务器层面。启动MySQL服务,生成MySQL服务实例期间,MySQL将为MySQL服务器内存中的系统变量赋值,这些系统变量定义了当前MySQL服务实例的属性、特征。这些系统变量的值要么是编译MySQL时参数的默认值,要么是配置文件 (例如my.ini等)中的参数值。大家可以通过网址https://dev.mysql.com/doc/refman/8.0/en/server-system-variables.html 查看MySQL文档的系统变量。
系统变量分为全局系统变量(需要添加 global 关键字)以及会话系统变量(需要添加 session关键字),有时也把全局系统变量简称为全局变量,有时也把会话系统变量称为local变量。如果不写,默认会话级别。静态变量(在 MySQL 服务实例运行期间它们的值不能使用 set 动态修改)属于特殊的全局系统变量。
每一个MySQL客户机成功连接MySQL服务器后,都会产生与之对应的会话。会话期间,MySQL服务实例会在MySQL服务器内存中生成与该会话对应的会话系统变量,这些会话系统变量的初始值是全局系统变量值的复制。如下图:
全局系统变量针对于所有会话(连接)有效,但不能跨重启。
会话系统变量仅针对于当前会话(连接)有效。会话期间,当前会话对某个会话系统变量值的修改,不会影响其他会话同一个会话系统变量的值。
会话1对某个全局系统变量值的修改会导致会话2中同一个全局系统变量值的修改。
在MySQL中有些系统变量只能是全局的,例如 max_connections 用于限制服务器的最大连接数;有些系统变量作用域既可以是全局又可以是会话,例如 character_set_client 用于设置客户端的字符集;有些系统变量的作用域只能是当前会话,例如 pseudo_thread_id 用于标记当前会话的 MySQL 连接 ID。
1.1.2 查看系统变量
查看所有或部分系统变量
#查看所有全局变量 SHOW GLOBAL VARIABLES; #查看所有会话变量 SHOW SESSION VARIABLES; 或 SHOW VARIABLES; #查看满足条件的部分全局系统变量。 SHOW GLOBAL VARIABLES LIKE '%标识符%'; #查看满足条件的部分会话变量 SHOW SESSION VARIABLES LIKE '%标识符%';
举例:
SHOW GLOBAL VARIABLES LIKE 'admin_%';
查看指定系统变量
作为 MySQL 编码规范,MySQL 中的系统变量以两个“@” 开头,其中“@@global”仅用于标记全局系统变量,“@@session”仅用于标记会话系统变量。“@@”首先标记会话系统变量,如果会话系统变量不存在,则标记全局系统变量。
#查看指定的系统变量的值 SELECT @@global.变量名; #查看指定的会话变量的值 SELECT @@session.变量名; #或者 SELECT @@变量名;
修改系统变量的值
有些时候,数据库管理员需要修改系统变量的默认值,以便修改当前会话或者MySQL服务实例的属性、
特征。具体方法:
方式1:修改MySQL 配置文件 ,继而修改MySQL系统变量的值(该方法需要重启MySQL服务)
方式2:在MySQL服务运行期间,使用“set”命令重新设置系统变量的值
#为某个全局系统变量赋值 #方式1: SET @@global.变量名=变量值; #方式2: SET GLOBAL 变量名=变量值; #为某个会话变量赋值 #方式1: SET @@session.变量名=变量值; #方式2: SET SESSION 变量名=变量值;
1.2 用户变量
1.2.1 用户变量分类
用户变量是用户自己定义的,作为 MySQL 编码规范,MySQL 中的用户变量以 一个“@” 开头。根据作用范围不同,又分为会话用户变量和局部变量 。
会话用户变量:作用域和会话变量一样,只对当前连接会话有效。
局部变量:只在 BEGIN 和 END 语句块中有效。局部变量只能在存储过程和函数中使用。
1.2.2 会话用户变量
变量的定义
#方式1:“=”或“:=” SET @用户变量 = 值; SET @用户变量 := 值; #方式2:“:=” 或 INTO关键字 SELECT @用户变量 := 表达式 [FROM 等子句]; SELECT 表达式 INTO @用户变量 [FROM 等子句];
查看用户变量的值 (查看、比较、运算等)
SELECT @用户变量;
举例:
SELECT @a; SELECT @num := COUNT(*) FROM employees; SELECT @num; SELECT AVG(salary) INTO @avgsalary FROM employees; SELECT @avgsalary; SELECT @big; #查看某个未声明的变量时,将得到NULL值
1.2.3 局部变量
定义:可以使用 DECLARE 语句定义一个局部变量
作用域:仅仅在定义它的 BEGIN ... END 中有效
位置:只能放在 BEGIN ... END 中,而且只能放在第一句
BEGIN #声明局部变量 DECLARE 变量名1 变量数据类型 [DEFAULT 变量默认值]; DECLARE 变量名2,变量名3,... 变量数据类型 [DEFAULT 变量默认值]; #为局部变量赋值 SET 变量名1 = 值; SELECT 值 INTO 变量名2 [FROM 子句]; #查看局部变量的值 SELECT 变量1,变量2,变量3; END
1.定义变量
DECLARE 变量名 类型 [default 值]; # 如果没有DEFAULT子句,初始值为NULL
举例:
DECLARE myparam INT DEFAULT 100;
2.变量赋值
方式1:一般用于赋简单的值
SET 变量名=值; SET 变量名:=值;
方式2:一般用于赋表中的字段值
SELECT 字段名或表达式 INTO 变量名 FROM 表;
3.使用变量(查看、比较、运算等)
SELECT 局部变量名;
1.2.4 对比会话用户变量与局部变量
2. 定义条件与处理程序
定义条件是事先定义程序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处理程序定义了在遇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处理方式,并且保证存储过程或函数在遇到警告或错误时能继续执行。这样可以增强存储程序处理问题的能
力,避免程序异常停止运行。说明:定义条件和处理程序在存储过程、存储函数中都是支持的。
2.1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创建一个名称为“UpdateDataNoCondition”的存储过程。代码如下:
DELIMITER // CREATE PROCEDURE UpdateDataNoCondition() BEGIN SET @x = 1; UPDATE employees SET email = NULL WHERE last_name = 'Abel'; SET @x = 2; UPDATE employees SET email = 'aabbel' WHERE last_name = 'Abel'; SET @x = 3; END // DELIMITER ;
调用存储过程:
可以看到,此时@x变量的值为1。结合创建存储过程的SQL语句代码可以得出:在存储过程中未定义条件和处理程序,且当存储过程中执行的SQL语句报错时,MySQL数据库会抛出错误,并退出当前SQL逻辑,不再向下继续执行。
2.2 定义条件
定义条件就是给MySQL中的错误码命名,这有助于存储的程序代码更清晰。它将一个错误名字和指定的错误条件关联起来。这个名字可以随后被用在定义处理程序的 DECLARE HANDLER 语句中。定义条件使用DECLARE语句,语法格式如下:
DECLARE 错误名称 CONDITION FOR 错误码(或错误条件)
错误码的说明:
MySQL_error_code 和 sqlstate_value 都可以表示MySQL的错误。
MySQL_error_code是数值类型错误代码。
sqlstate_value是长度为5的字符串类型错误代码。
例如,在ERROR 1418 (HY000)中,1418是MySQL_error_code,'HY000'是sqlstate_value。
例如,在ERROR 1142(42000)中,1142是MySQL_error_code,'42000'是sqlstate_value。
举例1:定义“Field_Not_Be_NULL”错误名与MySQL中违反非空约束的错误类型是“ERROR 1048 (23000)”对应。
#使用MySQL_error_code DECLARE Field_Not_Be_NULL CONDITION FOR 1048; #使用sqlstate_value DECLARE Field_Not_Be_NULL CONDITION FOR SQLSTATE '23000';
2.3 定义处理程序
可以为SQL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某种类型的错误定义特殊的处理程序。定义处理程序时,使用DECLARE语句的语法如下:
处理方式:处理方式有3个取值:CONTINUE、EXIT、UNDO。
CONTINUE :表示遇到错误不处理,继续执行。
EXIT :表示遇到错误马上退出。
UNDO :表示遇到错误后撤回之前的操作。MySQL中暂时不支持这样的操作。
错误类型(即条件)可以有如下取值:
SQLSTATE '字符串错误码' :表示长度为5的sqlstate_value类型的错误代码;
MySQL_error_code :匹配数值类型错误代码;
错误名称 :表示DECLARE ... CONDITION定义的错误条件名称。
SQLWARNING :匹配所有以01开头的SQLSTATE错误代码;
NOT FOUND :匹配所有以02开头的SQLSTATE错误代码;
SQLEXCEPTION :匹配所有没有被SQLWARNING或NOT FOUND捕获的SQLSTATE错误代码;
处理语句:如果出现上述条件之一,则采用对应的处理方式,并执行指定的处理语句。语句可以是像“ SET 变量 = 值 ”这样的简单语句,也可以是使用 BEGIN ... END 编写的复合语句。
定义处理程序的几种方式,代码如下:
#方法1:捕获sqlstate_value DECLARE CONTINUE HANDLER FOR SQLSTATE '42S02' SET @info = 'NO_SUCH_TABLE'; #方法2:捕获mysql_error_value DECLARE CONTINUE HANDLER FOR 1146 SET @info = 'NO_SUCH_TABLE'; #方法3:先定义条件,再调用 DECLARE no_such_table CONDITION FOR 1146; DECLARE CONTINUE HANDLER FOR NO_SUCH_TABLE SET @info = 'NO_SUCH_TABLE'; #方法4:使用SQLWARNING DECLARE EXIT HANDLER FOR SQLWARNING SET @info = 'ERROR'; #方法5:使用NOT FOUND DECLARE EXIT HANDLER FOR NOT FOUND SET @info = 'NO_SUCH_TABLE'; #方法6:使用SQLEXCEPTION DECLARE EXIT HANDLER FOR SQLEXCEPTION SET @info =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