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皮(Primavera De Filippi)是哈佛大学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伯克曼- klein互联网与社会中心(Berkman-Klei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的一名教师,他是哈佛大学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伯克曼- klein中心的一名教员,也是“区块链和法律”(区块链and the Law)的合著者。
目前正在讨论区块链治理的性质和特殊性,但是当我们说“区块链治理”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很多事情。
虽然人们经常使用这个术语来描述基于区块链的网络的底层协议可以被修改或更新的机制,但我们关注的是一个更广泛的问题:
影响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或应用程序治理的各种元素或力量是什么?
哈佛大学教授Lawrence Lessig指出了影响行为的四种不同力量:法律、社会规范、市场和建筑。,技术基础设施或代码。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强调了一个事实,即我们不能只专注于专门设计用来管理或监管某个特定个人的规则。
相反,我们需要采取一种更大的生态系统方法,观察影响个人的各种因素。因此,在促进或排除某些行为时,我们可以选择直接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个人,或通过其他三种力量之一(市场、社会规范和建筑)间接地规范个人行为。
Lawrence Lessig的四个监管约束。
我们提出了这样一种生态系统的方法,来识别可能影响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系统的操作的不同杠杆,以及这些杠杆对“区块链治理”更广泛概念的贡献程度。
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并不存在于真空中。它们在一个更大的互联网应用系统中生存,每一个都按照自己的协议和规则运行。
网络层
特别是blockchain-based的操作系统——无论是blockchain-based网络平台,或应用程序定义的规则,管理这些系统还应对不同层次的网络基础设施,也在不同程度上有助于塑造系统的全面的治理。
具体来说,像区块链和ethereum这样的基于区块链的网络在互联网上运行,最终依赖于像TCP/IP这样的协议,它负责路由和传输网络上不同节点之间的信息包。因此,这些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无法在没有互联网连接的情况下运行。
最关键的是,由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最终控制了互联网的传输层,他们可能会歧视来自或指向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网络的数据包,从而有效地篡改其操作。
因此,Internet治理可以对基于块的网络的操作产生重大影响。在这方面尤其相关的是“网络中立”的辩论。分组歧视的做法使得isp能够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支持某些以区块链为基础的网络。
更激进的是,如果一个政府禁止一个特定的基于区块链的网络,它可能要求所有在其国家边界内运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阻止或过滤来自或指向该网络的流量——例如,通过诸如深度数据包检查(DPI)或其他交通检测技术等机制。
因此,尽管互联网治理是区块链生态系统(其范围更广)的外部,但监管互联网基础设施可能会间接地影响到基于区块链的系统的操作。
blockchain层
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一个单一的基于区块链的网络中。
虽然isp负责通过internet路由数据包,但根据特定协议(如TCP/IP和BGP),基于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网络的采集者负责验证和记录交易到底层区块链,根据特定的协议(如区块链协议)、协商一致算法和fork-choice (e)。g,区块链的工作证明协议规定,矿商应始终将“最长的链”添加到计算链所需的哈希功率的定义中。
今天,处理交易的任务主要是由经济激励机制推动的,即支付给网络的交易费用越高,这些交易被纳入下一个区块的可能性就越大。
但交易费和矿业回报——尽管是矿商的根本诱因——并不是影响矿工行为的唯一因素。其他杠杆可能会发挥作用,源自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外部。
例如:
- 市场:如何防止大型矿业公司与第三方签订(脱产)协议,以加速将某些交易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
- 社会规范:矿工们是否能够一致同意,来自或指向一个犯罪dapp(分散应用程序)的具体交易不会被处理成一个块?
- 法律:监管机构是否可以规定,所有位于特定司法管辖区的矿商都被禁止对特定的dapp或账户进行验证?
- 建筑:中国的防火长城可能会限制中国矿工处理更大的石块的能力吗?
这些外部力量,已经超出了任何基于块的应用程序的控制,可能会对特定的dapp的操作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应用程序层
很明显,一个特定的基于区块链的网络的治理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在该网络之上运行的特定的基于块的应用程序的操作。
即使dapps可以被设计成完全自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任何一方有能力控制或影响它们的操作——它们仍然受到底层区块链网络的操作和确定其操作方式的特定协议的影响。
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网络的管理可能会被用来审查针对这些dapps的一些交易,甚至通过一个硬的fork修改他们的代码来改变他们的操作。
这正是DAO hack之后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代码漏洞,在DAO的帐户中耗尽了360万以太。以太社区以协调一致的行动来回应,以修改ethereum区块链协议。通过将资金从DAO转移到另一份聪明的合同中,提供了一种机制,将抽取的资金返还给原来的所有者。
这种极端的补救方法受到了严厉的批评。有些人认为这是对“不变性”和“不朽坏”的一种背叛。,“代码就是法律”的范例。
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的多层治理堆栈。
深入到堆栈中,有许多基于区块链的平台,人们可以在上面部署自己的dapps。
一些dapps直接位于基于区块链的网络之上。例如,Gnosis在ethereum区块链上实现为智能契约。另一些则部署在dapps框架上,比如DAOstack,它实现了自己创建和维护dapps的协议。
虽然大多数分散的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都有自己的规则集,但它们也依赖于,因此必须遵循它们操作的平台的规则。这可能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问题。
一个是,如果这些智能合同平台有一个缺陷,那么这个缺陷将会影响所有依赖于该平台的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召回缺陷在平价的多重签名智能合同,导致醚的盗窃价值超过3000万美元,紧随其后的是后续的攻击平价智能合同修订后的多重签名代码,被带到“selfdestruct”,从而在所有multisig钱包冻结资金,依靠这个共享代码。
另一个问题是,当平台实现“代理”契约时,将调用其他智能契约,而这些契约可以由平台开发人员更新。虽然这样的实践仍然很少见,但是一些平台(例如Zeppelin解决方案)已经开始尝试使用代理库,这样当一个底层函数发生变化时,依赖这些库的所有dapps都会自动继承这些变化。
虽然这在灵活性和可升级性方面提供了许多好处,但这种设计在依赖于受信任的权威(即:(智能合同平台运营商)可以任意影响这些所谓的分散应用程序的操作。
(注意,DAOstack框架实际上并没有提供这样的特性。框架提供的一组智能合同,一旦部署,就不能被平台操作人员任意更改。随着时间的推移,DAOstack可能会对平台的一些智能合同进行一系列升级,但这些升级不能在没有平台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自动实现。
记住这一点,我们可能会重新定义我们理解“区块链治理”不仅包括规则专门为了调节特定blockchain-based网络或应用程序的操作,而且还有助于调节底层基础设施的规则在这些blockchain-based系统操作——自己操作的另一个基础设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