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权是数据在市场上流通的一种权利,由数据所有人授予数据商品运行平台(或交易平台)法人。数据所有人将数据交易权授予数据商品运行平台就完成了数据产品到数据商品的转换,是实现数据流通的基础。 虽然说数据交易可以是数据商品的各种权利的转移或授予,但是,数据交易与通常的物品交易、股票交易有本质上的不同。首先,数据所有权的转移显然不是数据交易的重点,但是数据使用权又不能多次转移或转授,因此数据交易更多的是数据使用权的授予行为;其次,数据使用权授予和数据使用通常是线上的行为,因此需要有一个大的运行平台(也可以称为交易平台)来支撑数据的使用和使用授权行为。鉴于此,数据所有人需要将数据委托给数据运行平台,再由平台将数据使用权授予使用人,使用人在平台上使用数据。这个过程被称为数据商品的两阶段授权运行模式。从现有的数据商品运行平台情况来看,平台从数据产品所有人处获得数据商品的交易权(一般包括使用权、分销权、转授权等权利)独占或非独占授权。平台在获得交易授权后,将数据产品进行标准化、格式化处理,制作成可供终端阅读的数据产品(这个过程也是数据再生产的一种),同时开发相应的阅读器设备或者阅读器软件。例如,Kindle Store 电子书商店、Google Play Books 电子书数字发行服务平台等拥有自行出版的图书作品版权或图书版权拥有者授权的图书版权;又如,Wattpad 平台设定了保留所有版权(All Rights Reserved)、不保留任何权利(放弃 版权,Public Domain)、知识共享许可(Creative Commons)3 种授权形式,平台在线小说作者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将作品授权给平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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