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商品和物质商品最重要的不同是数据商品的可共享性和易复制性。 1、数据商品的可共享性是指数据可以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而数据所有人仍然拥有这份数据商品的所有权,即数据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 2、数据商品的易复制性是指数据商品很容易被复制,且复制成本很低,这个特征有力地支持了数据商品的可共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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