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ICP备案时,提示“根据对应管局要求,已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必须能正常访问。本备案主体下已取得备案号的网站“http://117.160.218.228/”无法正常访问,请先完善上述网站服务页面,确保能正常提供服务后再次提交新的备案申请。 已完成备案的网站,最下方添加的备案号需管局下发备案号一致。请整改已备案成功网站,保障网站最下方添加正确的备案号,备案号对应为应为:”(省份简称)豫ICP备20020406号-2“,带“-1”“-2”等网站序号),且备案号正确链接至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但是这个网站早已不用,并且也不知道备案过,没有备案号,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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