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V3.0》(工信电管函〔2013〕926号)相关要求,工信部电管局定于2014年4 月11 日至4 月21日对“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多语言网站备案管理功能等业务需求。
万网和阿里云网站代备案管理系统于 2014年4月11日16时 至2014年4月21日期间暂停受理网站备案业务。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后,您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由万网变更为阿里云。
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期间,万网和阿里云备案服务暂停,包括(系统登录,备案信息提交、修改、查询等),已提交网站备案申请或网站备案资料邮寄途中的业务,在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后由阿里云陆续备案。为了避免您的业务受到影响,请您尽快提供并配合完善备案所需的资料信息。
感谢您对阿里云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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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工信部‘关于“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启用的通知’
http://www.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queryLatestMessageInfo.action?id=160
阿里云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