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或人才推介会,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日前,辽宁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打出促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组合拳”。
意见明确,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建立需求和绩效台账。强化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做到培训与就业有机衔接。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创业经营管理培训。完善企业培训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意见明确,注重推荐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鼓励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通过多渠道、专兼职结合等方式,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依托线上线下人才市场,开展常态化招聘活动。与岗位需求量较大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推广签约定向就业模式。
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服务,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帮助退役军人规避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依托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大力培育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各项税收、补贴、金融支持政策。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和服务专家库。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竞赛,形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