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高新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落实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通知》提出,国家高新区要发挥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作用,鼓励高新区积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活动,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生态,同时鼓励互联网平台等新模式向校园延伸,面向大学生和创业指导教师开展创业培训。
《通知》还鼓励高新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扩大线上线下招聘。还指出,国家高新区要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从校园到职场创新创业转换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门槛,出台相关措施,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扶持。
《通知》全文如下: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压力大,尤其是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国家高新区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六稳”“六保”中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高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的精神,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区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新区内各单位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也可参照通知要求开展落实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3.积极扩宽就业渠道。鼓励国家高新区组织线上或线下的招聘活动,宣传区内企业招聘需求,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内国有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职责,结合自身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增加招录计划,加大招聘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4.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国家高新区要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作用,鼓励高新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等新模式,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面向大学生和创业指导教师开展创业培训。
5.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国家高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从校园到职场转换的能力,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门槛,开辟通道,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各国家高新区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火炬中心将通过高新区信息服务平台(https://gxq.chinatorch.org.cn/)宣传、与高新区联合组织相关招聘活动、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请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把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的相关信息和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王天霞、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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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