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副主任张占祥、省经信委副巡视员马运侠就山西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2月24日,省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和《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3月13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上述三个文件。” 张占祥介绍说。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
基于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山西相关部门制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发展规划》,重点针对全省大数据产业进行了布局规划,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和四项重点工程。提出“抓两头带中间”的发展思路,通过抢抓数据资源集聚,紧抓数据应用推广,带动数据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多基地一中心四平台十应用五链条五盾牌”大数据产业生态链。
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统筹部署,构筑大数据发展新格局;二是强化网络支撑,夯实大数据发展新基石;三是推动开放共享,构建政务服务新机制;四是促进深度融合,培育经济社会升级转型新动能;五是强化创业创新,形成产业发展新支柱;六是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大数据安全新支撑。
四项重点工程:一是实施“云聚山西”工程,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施“云惠山西”工程,努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三是实施“云殖山西”工程,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四是实施“云安山西”工程,提高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保障水平。
《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
基于政策推动、市场吸引,山西相关部门制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为大数据项目在山西落地定制了25条优惠政策,包括用电、数据公开共享、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税收、资金、科技创新等七个方面。
电力支持政策:支持数据中心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大型及特大型数据中心设定了0.35元/千瓦时的目标电价。达不到设计目标电价的,由省、市、县参照数据中心当年缴纳税费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相应支持;不足部分由数据中心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承担。
数据公开共享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加快数据公开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为发展大数据创造良好机遇和环境。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政府购买大数据相关产品及服务,带动形成大数据产品交易市场区域高地。
用地保障政策:依据国家相关土地优惠政策,参照其它省份的相关做法,充分吸纳省国土厅相关专业意见,保障大数据企业土地供应。
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大数据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经营困难企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资金支持政策:通过设立大数据政府引导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统筹在山西新动能基金下设立;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整合省直各部门的信息化专项资金设立,从吸引大数据企业落地、提供新增流动贷款贴息、支持科技创新奖励等方面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相应的奖补。
科技创新政策:重点从鼓励科技创新的角度对大数据企业予以资金支持。一是对知识产权产业化且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大数据项目设立奖补;二是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设立奖补;三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认定资质的大数据企业设立奖补。
《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
基于突出年度重点、分步推进落实,山西相关部门制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行动计划》,提出了山西2017年大数据工作重点任务和重点行动。
重点任务:大数据管理机制体制基本理顺;全省大数据中心和省级政务云平台启动建设;全省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建立;一批大数据相关企业和引进项目落地建设;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逐步展开;全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氛围初步形成。
重点行动:大数据力量构建整合行动、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政务大数据资源集聚行动、大数据产业链培育行动、大数据应用示范行动、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行动。
马运侠表示,三个文件构建了山西省从产业布局规划,到政策措施优惠,再到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的政策文件体系,山西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理顺大数据管理机制,加强与行业领军企业的务实合作,整合各方力量,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在大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应用、大数据运营、大数据产业等领域实现不断突破,加快推动全省经济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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