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对象的关系
类是对一类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比如手机的设计图纸)
对象是一类事物的实例,是具体的(比如真正的手机)
类是对象的模板,对象是类的实体
对象的内存示意图
对象的内存示意图
两个对象使用同一个方法的内存
两个对象使用同一个方法的内存
两个引用指向同一对象
两个引用指向同一对象
使用对象作为方法的参数
使用对象作为方法的返回值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定义的位置不一样•局部变量:在方法的内部•成员变量:在方法的外部,直接写在类中•作用范围不一样•局部变量:只有方法中才可以使用,出了方法就不能再用•成员变量:整个类全都可以通用•默认值不一样•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如果要想使用,必须手动进行赋值•成员变量:如果没有赋值,会有默认值,规则和数组一样•内存的位置不一样•局部变量:位于栈中•成员变量:位于堆中•声明周期不一样•局部变量:随着方法进栈而诞生,随着方法出栈而消失•成员变量:随着对象创建而诞生,随着对象被垃圾回收而消失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
面向对象的的三大特征:封装,继承,多态
封装
封装在Java中的体现:
•方法就是一种封装•关键字 private 也是一种封装
封装-private
一旦使用了 private 进行修饰,那么本类当中仍然可以随意访问。
但是超过了本类的方位之外就不能直接访问了。
间接访问 private 成员变量,就是定义一对 Getter / Setter 方法
必须叫 setxxx 或者是 getxxx
对于 Getter 来说,不能有参数,返回值类型与成员变量对应
对于 Setter 来说,不能有返回值,参数类型和成员变量对应
this
当方法的局部变量和类的成员变量重名的时候,根据就近原则,优先使用局部变量
如果需要访问本类中的成员变量,需要使用格式:this.成员变量名
通过谁调用的方法,谁就是this
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是专门用来创建对象的方法,当我们通过关键字 new 来创建对象时,其实就是在调用构造方法。
格式:
pubilc 类名称(参数类型 参数名称){ 方法体 }
注意事项:
•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和所在的类名称完全一样,就连大小写也要一样•构造方法不要写返回值类型,连 void 都不写•构造方法不能 return 一个具体的返回值•如果没有编写任何构造方法,那么编译器将会默认赠送一个构造方法,没有参数、方法体什么事情都不做。public Student(){}•一旦编写了至少一个构造方法,那么编辑器将不再赠送。•构造方法也是可以进行重载的
定义一个标准类
•所有的成员变量都要使用 private 关键字修饰•为每一个成员变量编写一对 Getter / Setter 方法•编写一个无参数的构造方法•编写一个全参数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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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