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中六大原则是二十三个设计模式的指导思想。它们的定义整理如下:
一、单个类:
【单一职责】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二、两个类:
【依赖倒转】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三、三个类:
【迪米特】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合成/聚合复用】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在面向对象语言中继承是一大特色,但是继承是一种强耦合关系,只有在该用继承的时候用继承,当可以由已有的类复合得到自己想要的类时,就要用合成/聚合来复用已有的类(代码),因为这种关系较继承来说,耦合弱,还能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和灵活性。
把上边的内容画个图来总结如下:
六大原则都是前辈们思想精华的结晶。还需要细细品味。